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学生各类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已经开展,现将各项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对象
先进班级: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班级(含二年级);
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对象(各类先进评选原则上不重复)
1、五好学生: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
2、优秀学生干部:校、院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社区干部、各班委会成员,国旗班骨干成员,青年志愿者总队、分队负责人以及寝室长等。
3、工作积极分子:校、院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社区干部、各班委会成员,国旗班骨干成员,青年志愿者总队、分队负责人以及寝室长等。
集体荣誉
(一)先进班级
1.班主任、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工作有记录。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政治学习制度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认真组织班级同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党和上级部门的决议,团结带领班级同学积极追求进步,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学风好。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班级在年级中补考率低。
4.班级班风好。班级同学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内务整洁,就寝纪律好,学年内全班被学校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不得超过1人次,无人被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班级同学能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能正确处理好本班与其他班之间的关系。
5.班级工作好:能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能认真负责地完成保洁区卫生清扫工作,并在检查评分记录中为良好以上。能积极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比赛),在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无不参加、中途退出等记录。
6.评选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不超过全校在校生班级总数的20%推荐。
个人荣誉
(一)五好学生
1.五好要求:
(1)思想品德好: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利益,关心国家大事;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综合素质成绩(除学业)在90分及以上,无违纪处分。③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
(2)学习成绩好:①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专业技能和学科竞赛,无旷课。②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85分及以上且当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
(3)体育锻炼好: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测评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4)审美能力好:热爱生活,阳光开朗,具有良好的审美观。
(5)劳动能力好: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劳动教育类活动,表现优良;所在寝室内务情况未受到通报或处理。
2.其他要求:第二课堂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学时大二学生达到15学时,大三学生达到30学时。其中,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学生需达到15学时。
3.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班级人数的5%以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进步,组织观念强,道德品质优良。
2.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能力较强,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和赞誉,在本职工作内成绩显著。
3.学习努力,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综合素质成绩(除学业)在90及分以上。
4.评选名额: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学院为单位,结合实际,每班原则上评选1-2人。
(三)工作积极分子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对所担任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良好威信。
3.团结同学,关心同学,能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协助学校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组织与个人、整体与局部关系。
4.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5.评选名额: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班级数的50%。
评审程序
(一)班级或学生填写《学生各类先进申报表》申请集体或个人荣誉。
(二)各班级由班主任牵头召集班级会议,完成各类先进推荐。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对各类荣誉进行初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生处进行推荐。
(三)学生处汇总、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请申请各类先进的班级和同学于10月1日前将各类先进申报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给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