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3 点击数:

根据《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各学院贫困生认定情况,对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学费补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学生;

2.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积极进取,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活动、公益劳动、勤工助学等活动;

4.家庭经济收入属学生家庭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父母丧失劳动力且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突发性灾难等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

5.符合条件下,按照家庭经济更困难,团学干部,成绩更优异者顺序靠前减免补助;

6.学校认为需要资助的其它可申请情况。

(二)补助额度

一等:4000/学年;二等:3000/学年;三等:2000/学年。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或者取消相应资格

1.学习成绩一学年累计2门(含2门)以上不及格(补考合格也为及格);

2.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含)以上处分期间,取消该学年申请资格(处分解除后第二学年可重新申请);

3.学生实际消费支出与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不符的,如有吸烟、酗酒、在社会营业性歌舞厅消费等生活不俭朴、挥霍浪费现象,情况属实的;

4.拒绝接受学校提供勤工助学的;

5.经查实发现相关说明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相应资格,责令其挽回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申请的有关程序与要求

1.学生在本学年获得资助后必须按规定交清学杂费;

2.学生必须参加本学院当年贫困认定,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需自行填写《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补助申请表》,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4.学院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定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

5.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学校财务处发放办理。

(四)各学院数额分配

学院

贫困认定情况

学费补助金额

(万元)

特困

普困

石油化工学院

24

38

7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在14号之前发送到邮箱syhgxueyuan@163.com ,邮件备注“学费减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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