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校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卡尔·马克思杯”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第六届“卡尔·马克思杯”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省级A类学科竞赛),在校内开展相应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心向党 筑梦新时代”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加,以二年级学生为主。
三、赛事组织
第六届“卡尔·马克思杯”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分为赛前练习、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校内竞赛为赛前练习、初赛两个阶段。复赛、决赛将根据我校学生在省赛中初赛的整体成绩情况组队参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一)赛前练习
赛前练习在省理论发声总平台“学习有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11月13日至11月19日,参赛学生可扫码关注该公众号,找到“有理答题”进行练习。
练习次数不限、时长不限,一次 20 题,满分 100 分,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取最高分计个人成绩。
(二)初赛
初赛于11月20日—11月24日进行,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生使用潮新闻客户端进行线上答题,初赛阶段,每人每天可以答题 1 次(以“提交成功”为准),每次答题时限为 30 分钟,共 60 道题。其中单选题 40 题,多选题 20 题,总分为 100 分。整个比赛期间最多只能答题 5 次,最终以最高分计为个人成绩。(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第六届“卡尔·马克思杯”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初赛指南)
(三)省赛选拔
学校集体初赛成绩排名全省高职院校前20名,可择优选出4名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赛复赛。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初赛设一、二、三等奖,学生个人成绩位列学校参赛人数前3%(含3%)的为一等奖,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位列前3%-8%(含8%)的为二等奖,位列前8%-15%(含15%)的为三等奖,授予荣誉证书。获奖学生按照《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美育学分,其中获校级一等奖认定20学时,二等奖认定16学时,三等奖认定8学时。其他所有参赛学生认定 4学时;成绩达到全校平均分以上的参赛学生再认定 5个德育学时。初赛成绩纳入思政课平时成绩。
2.优秀指导教师奖
授予个人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
3.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赛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授予组织参赛工作表现突出或入围省赛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