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为引导公众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提升全社会识别防范灾害风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开展小视频、小课件、小节目、小故事、小案例等“五小”防灾减灾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聚焦逃生自救应知应会短板,围绕台风、暴雨洪涝、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火灾逃生等典型灾害场景,提炼逃生自救“核心关键招数”,高质量开发制作系列宣传作品。

(二)作品类型及技术标准。须为2024年内创作,创意新颖、语态生动,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

1.小视频:包括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微电影、MV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分辨率1080P,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

2.小课件:视频分辨率在720P以上,码率在2Mps以上,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配有内容简介,时长需在20min以上。

3.小节目:地方戏剧、曲艺、朗诵、民间艺术、情景剧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分辨率1080P,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

4.小故事:内容真实,语言生动,感情真挚,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可适当辅以照片(2-3张,像素3M以内,照片名称注明内容概要)。故事须同时报送Word文字版和扫描PDF版。

5.小案例:以基层一线为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含敏感涉密内容,适合媒体宣传报道。每个案例不超过1500字,可适当辅以照片(2-3张,像素3M以内,照片名称注明内容概要)。案例须同时报送Word文字版和扫描PDF版。

(三)创作要求。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任何商业广告,创作者(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联合版权须在作品说明中备注)。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方或创作作品方负责。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5日。

)报送方式。本次活动的征集作品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申报作品需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浙江省防灾减灾宣传作品征集表》,申报作品和《征集表》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hiyouhgtw@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标题统一写明“个人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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