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东方海外航运培训奖学金评选办法
1.目的:为鼓励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专业,立志为发展祖国航海等事业而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2.范围:适用于学满一学年的所有在籍注册学生。
3. 职责:
3.1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代表审查通过东方海外航运培训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3.2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审定东方海外航运培训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
3.3各学院负责东方海外航运培训奖学金的申请、登记、成绩审查、推选及质量记录等工作;
3.4学校学生处负责审核、汇总、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4.评比条件:
4.1 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4.2 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育合格;
4.3 学年综合考核评定成绩在专业年级前十名;
4.4 毕业后志愿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服务的学生以及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5.1学年内受过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学年内处分尚未解除者;
5.2学年中有旷课、旷操行为者;
5.3学年内病、事假累计在24课时以上者(以6节/天计);
5.5实验、实习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者;
5.6学生干部不以身作则,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7学年内有一学期德育分在85分以下者。
6.评审程序:
本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为每年十月。
6.1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分专业和年级,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推荐,报学生处审核汇总并公示后提交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审定推荐名单。
6.2学生处负责将审定推荐名单报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代表审查通过。
6.3根据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代表审查结果,由学生处代行拟文,学校发文公布。
7.评定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等(500美元/人):石油化工学院1人。
二等(300美元/人):石油化工学院2人。
三等(200美元/人):石油化工学院3人。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填写《东方海外航运培训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于2024年11月5日之前提交至邮箱syhgxueyuan@163.com, 邮件备注“东方海外+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