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4 点击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工作,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互帮互
助等各类社会实践,在校期间德育成绩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有面向基层,虚心向群众、实践
学习的精神以及踏实肯干的思想作风。
(四)在校期间曾两次被授予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表现突出;或获得两次三等奖学金以上,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查科目和考试科目)均无补考,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表现优秀。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六)具有符合学生气质的审美观以及一定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参加劳动技能教育,修满学校规定的劳动学分。
(七)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做出过特殊贡献,为国家、社会、学校
争得荣誉,可以优先推荐。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
(二)具体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评选。


三、评审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
2.班级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
3.班主任、辅导员等推荐意见征求。
4.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进行初审、院内公示、推荐并上报。
5.学生处汇总、审核、校内公示。
6.学生处根据需要组织评审。
7.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
8.学校颁发表彰奖励文件。


石油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5名,省级优秀毕业生7名。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并附上佐证材料,于2月19日前打包发送到邮箱 syhgxue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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