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共青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组织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团支部的整体实力,增强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和在职教师。

第二章 荣誉称号种类

第三条 荣誉称号包括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主要指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集体荣誉称号主要指先进团组织。

第三章 授予对象

第四条 优秀团员授予对象为我校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对象为我校共青团干部;先进团组织授予对象为我校各团支部。

第四章 授予条件和评选名额

第五条 优秀团员授予条件和评选名额

(一)团龄不少于1年

(二)1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范自己的言行,热爱共青团;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

(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德育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其他校园文化活动;

(七)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八)评选的优秀团员学生数:石油化工学院 13名

第六条  优秀团干部授予条件和评选名额

(一)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在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二)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以身作则,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的岗位上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富有奉献精神;

(三)主动开展联系团员工作,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四)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五)优秀团干部数目石油化工学院 4名

第七条  先进团组织授予条件和评选名额

(一)班子健全、团结,能按期换届,团组织负责人称职,各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

(二)“三会两制一课”健全落实。能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学习重要文件和材料,传达上级精神,定期研究工作计划和内容;坚持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并严格把关;能够及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坚持上团课,能经常向团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三)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主动、负责地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能及时、准确填报上级团组织下发的有关表、册、簿,按时缴纳团费。

(四)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组织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五)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内团员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在争创先进班级过程中,团组织充分发挥应有的战斗堡垒作用,团员发挥作用好。

(六)各分团委推选1-2个先进团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请各班团支部根据《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组织评选办法》(浙海高职团〔202124号)相关要求,做好2021年度校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

各班团支书请在4月1日前将相关先进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按班级为单位打包(单项命名为类别+班级,例如先进团员+20石化1班。文件包总体命名为五四评优+班级)发校团委邮箱shiyouhg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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