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致远杯”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致远创业学院、教务处、校团委联合主办的第三届“致远杯”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即日启动,现就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参赛作品分为两大类: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所申报项目能够结合当下热门领域和潜在市场,积极结合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体育健康产业领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生产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体育新型业态中的创业实践能力。

(一)创新创意类

面向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公告发布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创业实践类

参赛项目在大赛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实践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实践类(不能参加创新创意类,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要求

1.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两类作品;

2.我校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创业实践类作品;

3.参赛项目以团队形式报名参加,团队人数控制在3-4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两名。

4.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可为往届(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获奖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所发表作品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需注明作品的负责人一名。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其他要求

1.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的创业指导导师至少指导1项作品参赛。

2.大赛鼓励参赛者跨专业、跨学院组队合作,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

三、比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自2019年3月启动,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参赛流程如下:

(一)初赛阶段: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加初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5%。所有参加初赛的团队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报名参赛并上传参赛作品。具体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上级赛事通知为准。

    通过初赛,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参加复赛选手及作品(报送时按选拔成绩排序,供复赛评委参考),各学院推荐作品要求:创新创意类作品不少于2个,创业实践类不少于1个,或作品总数不少于4个,石油化工学院酌情申报。

(二)复赛阶段:

    复赛只对参赛选手的书面作品进行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提交的书面作品进行复赛,按比例选出入围决赛项目,入围决赛的作品须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

(三)决赛阶段:

决赛分书面报告现场阐述(PPT展示)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考察选手的总结陈述能力、现场应变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

    总成绩=复赛成绩*40%+决赛成绩*60%

四、奖项设置和项目评选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组织奖1名。

(二)项目评选

    本次比赛结果作为以下项目的评选依据:

    1.本次大赛评选结果作为入驻致远创业学院大学生孵化园推荐依据。

    2.本次大赛评选结果作为省、市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推荐依据。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4月26日前,将参赛作品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辅导员孙老师邮箱 568284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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